菏泽市定陶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推动定陶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通报如下: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定陶区分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程洪亮非法索取、收受企业财物问题
(资料图)
2020年10月至2022年4月,程洪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专家评审费”“迎检费”名义向企业索取费用,以服务之名,行谋利之实,严重侵害了企业利益。2018年春节至2023年3月,程洪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向企业索取财物,为相关公司谋取利益,干扰市场公平竞争。程洪亮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23年6月,程洪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法收缴,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许淑贞非法收受代理人现金问题
2021年8月,许淑贞在担任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五级法官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孔某现金1万元,为孔某代理的菏泽市定陶区某工程有限公司等三个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责任险案件提供帮助。2023年7月,许淑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职业卫生二队负责人孙伟违规进行行政处罚问题
孙伟在担任菏泽市定陶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职业卫生二队负责人期间,分别于2020年6月、7月、2021年4月三次对辖区内2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前未告知企业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后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且存在相关笔录、法律文书等执法卷宗材料造假情况,损害了法治营商环境。2023年2月,孙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有的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索取、收受财物,巧立名目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有的知法犯法,违规收受现金,在案件中为企业提供帮助;有的无视程序规定,对企业进行违规处罚,对执法卷宗材料造假。以上典型问题,反映出定陶区少数党员干部仍然存在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政商交往边界不清、纪法观念淡薄问题,严重侵害了市场主体利益、干扰了市场秩序、抹黑了党员干部形象,必须严肃查处。
各级党组织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扛牢责任、履行职责,以有力的实际行动、优良的干部作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做到为企业护航、为企业助力。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进一步强化纪法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赋能添力,争当优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推动者。纪检监察机关将切实把“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重要任务来抓,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痛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为全区营商环境再升级助力护航。
中共菏泽市定陶区纪委
菏泽市定陶区监察委
2023年8月25日